資訊組織week60401
接續上禮拜講述的書目功能需求,接著講三組實體間的關係。以三國演義為例,明末作者羅貫中寫的原稿就是作品,而其他人拿去抄一遍或複製就變成兩個單件;傳承到現在以簡體出版,就算詞句、標點符號都沒有變,但因為複製過所以是兩個載體表現;如果有人把它改編成電視劇,因為是以影片的方式呈現和原著是以書本的方式呈現不同,內容也不太一樣,所以是兩件作品;而電視劇的劇本是不同根據原劇加以改編成適合拍電視劇的樣子,是另一件內容表達。其實上課時我並不太了解,這其中的變化到底是如何,只覺得很混亂分不清其中的界線,如何判斷。還是後來我看了
ifla的報告再對照毛老師上課講解的內容才了解,但還是有一些不太了解,做成有聲書應該是在體表現,但如為吸引讀者而做出一些改變是不是另一件作品呢?
以出版物體現 FRBR Figure 3.1: Group 1 Entities
and Primary Relationships 的關係
作品西遊記 / (明)吳承恩原著.
內容表達西游记 = Journey to the west / (明)吴承恩著 ; 詹纳尔译.
載體表現. 西遊記 [電子資源] / 吳承恩著
單件西遊記校注 / 吳承恩原著 ; 徐少知校. 周中明, 朱彤注.
作品续西游记 / (明)不题撰人 著 ; 杜聪, 文益人, 余力 校点.
所以續寫西遊記雖然人物一樣但是第二件作品,中英譯本就是因為語文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表達;而線上閱讀的西遊記因為透過網路而不是紙張所以在體表現不一樣,而有校注的版本雖然和原本本一樣不過更改錯字所以是另一件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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