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日 星期六

大學圖書館 0328
        《里昂宣言》背景是聯合國為之後的發展《千年發展計畫》(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制定2016~2030需實現的新目標,IFLA在2014年8月發起的一部宣言,主要描述近用資訊和發展(Lyon Declaration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確保每一個人都可進用、了解、使用、分享資訊,了解促進發展建設民主社會。
         主要原則是持續發展確保各地社會經濟的長期繁榮和人民的福祉。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各公、私部門和公民個人做出明智決策的能力是實現的關鍵。主要通過賦予人們(尤其是邊緣化群體和貧困人口)權利:
•行使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
•經濟活躍、高效、創新。
•學習應用新技能。
•增強文化認同感、表達。
•參與公民社會決策。
•創建基於社區的解決方案,應對發展面臨的挑戰。
•保障有責、透明、良政、公民參與和培力(empowerment)。
•衡量公共和私部門履行可持續發展承諾的進步。
宣言的內容有
1. 貧窮是多方面,要在各領域都可持續發展
2. 以人權為基礎包括
    a. 公民
    b. 性別
    c. 尊嚴
    d. 近用資訊
    e. 公民參與
3. 提高識字率,推動進用資訊、知識
4. 資訊中介組織,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可做:
     a. 提供資訊促進發展
     b. 滿足辨別使用者需求、問題
     c. 讀者不受跨文化、地域影響
     d. 保存持續進用文化遺產,在兩者有衝突時應以進用優先
     e. 有公共空間、論壇
     f.  提供教育訓練
5. 資訊基礎設施
6. 呼籲聯合國成員國認可信息獲取與有效利用信息的能力是可持續發展之必需,並通過以下方式確保在2015年後發展議程中認同此觀點:
    a. 認可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同時尊重個人隱私權。
    b. 認同當地政府、資訊中介與基礎設施的重要作用。
    c. 用政策、標準和立法來保障政府對資訊的持續資助、整合、保存和提供,以及對資訊的獲取。
    d. 制定目標和指標,以衡量資訊獲取的影響。

        此宣言主要是幫助協助政府與公民獲取資訊,倡導並傳遞資訊中介者提供的資訊服務可協助公民受教育、獲取資訊與參與公共事務。宣言與圖書館倫理息息相關,第四條與第五條更指出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資訊中介機構要提供資訊,關注議題,強化交流,典藏管理,空間與論壇活動以及培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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