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 Week5 1012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4年時發表了「公共圖書館宣言」,此宣言雖然在2001年又重修過但距今時間也十幾年了,所以有些觀念過時,但宣言中鼓勵公共圖書館自由發展、讀者可被充分告知所擁有權力、可無限制接觸所有知識、是地方知識門戶,思想文化和資訊、提供個人和團體終身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是一個教育、文化、資訊、休閒及孕育和平單位,這些仍值得注重。
此宣言的對象是世界各國各級政府,鼓勵各國政府執行此宣言。
公共圖書館提供無私服務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言等等而有差異,除非因身心障礙、住院、在刑等原因才能提供特別服務。
各年齡層應都可找到所需的相關資料,應兼顧傳統和各種媒體及現代科技的資料;要重視品質而不忽視地方的需求與特性。資料的內容必須反應當前的潮流及社會變遷,包括人類努力的記錄及想像的未來。
不能屈從任何意識型態、政治或宗教的檢查和商業行為的壓力。
和資訊、識字、教育及文化有關,應做為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核心:
1.
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
2.
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
3.
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
4.
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5.
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對藝術的欣賞、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
6.
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
7.
嘗試各種文化,欣賞其間的差異。
8.
贊助口語傳統。
9.
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
10. 對地方性的企業、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11. 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
12. 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必要時,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
公共圖書館應提供免費的服務,這是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的職責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並單獨特別立法、採用獨立的預算科目,是文化、資訊供給、識字及教育長期策略。
圖書館彼此合作,規定及推動既定服務標準的全國圖書館網。公共圖書館和國家、研究、專門及學校、學院及大學圖書館配合。
圖書館必須訂定館藏發展政策,與社區需求相關的目標、重點及服務。組織公共圖書館,並維持營運的專業標準。並確認與相關團體之間的合作關係,包括各種層次的使用者團體及其他專業組織,像是博物館、美術館等其他休閒機構。
公共圖書館的所有服務都必須從使用者的角度考量,包括館舍位置、閱讀及學習的設備、開放時間等,和無法到館的使用者。也必須考量城鄉社區的差異。
圖書館員是使用者和資源之間的橋樑,為了確保服務的品質,圖書館員的專業教育及在職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雖然現在台灣還是有許多圖書館並沒有做好圖書館宣言,抱持公務原心理對待讀者不是很友善,缺乏圖書館員倫理,但是比起早前卻也很多了。圖書館受到衝擊開始改善,但或許還是不夠的,雖然圖書館是非營利機構,但不能因為自己不抱持以營利為目的就提供差勁的服務,如果在網路上就可以找到方便的資料為什麼還要到圖書館呢?如果在書店就可以購買到最新最齊全的書籍,那就不用到圖書館了,圖書館資料種類多、收錄年代長、可以免費借閱與使用是優勢,但還是要考慮讀者,以讀者角度思考並給予幫助才是圖書館應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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