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 Week7 1026
上禮拜提到國際圖聯出版(公共圖書館服務綱領)的公共圖書館的角色及任務,這次接續提到法源及預算與滿足使用者需求。公共圖書館的經費來源有三個:1.行政機關編列預算2.上級政府補助3.民間捐助,但以台灣現況民間捐助所展比例最少。<公共圖書館宣言>有提到:建立公共圖書館是地方攻府和國家的責任,公共圖書館必須受到專門立法的支持,並由國家和地方政府財政撥款資助。公共圖書館應該是所有文化、信息傳播、掃盲和教育長期戰略的基本組成部分。圖書館常常提到經費不夠,到問到還需要多少經費卻回答不出來,圖書館是只要多一本書還是要多一個資料庫,沒有一個確切的標準,經費有限但讀者需求永遠不可能得到充分滿足,所以爭取經費時也困擾。
圖書館也受到國家政策影響,除了圖書館法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勞基法、加入WTO、著作權法等有關,圖書館也將求新求變,不拘泥於過去原有的設備、館藏、推廣與宣傳方式。並滿足讀者需求,識別潛在讀者,不論各年齡層,有任何特殊需求的種族、文化背景、身心障礙或如醫院、監獄活動受限,或社區內的機構,區別社區內使用者的不同而建立館藏與服務方向。分析讀者,了解社區內的個人和團體有哪些需求,規劃制訂中長期服務政策,提供不同的服務給讀者,比如外借書籍、提供館內資料、利用印刷和電子載體提供信息服務、輔導讀者了解圖書館、提供社區資訊、舉辦活動,區分兒童、青少年、成年人需求,提供終身學習、業餘興趣愛好、資訊需求、社區活動文化活動、消遣性讀物,也和社區團體合作、提供特殊團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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